我國近幾十年來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在農業方麵 :以糧為綱促使毀林墾荒 、毀牧開墾 、圍湖造田 、填海種植 ,導致森林和草原等植被破壞 ,加劇了水土流失 ,濕地減少 ,土壤退化和沙化 、荒漠化 、鹽堿化 ;濫用化肥農藥 ,導致土地功能衰退 ,植物無法生存 。在工業方麵 :廢水、廢氣 、廢渣不經有效達標治理的大量排放 ,破壞了整體環境的自然形態 。在城市建設方麵 :布局混亂 ,工業區與居民區 、商業區混雜 ,人為破壞了區劃功能 。在資源產業方麵 :礦業盲目開采 ,森林亂采濫伐 ,加之滅絕性地捕殺野生動植物 ,破壞了生物鏈 ,導致生物多樣性無法得到保護 ,使我國生態環境問題達到了危機的程度,成為製約經濟發展 、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
政府和百姓對環境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關注 ,從水汙染到霧霾事件 ,政府也是一步步的加大打擊汙染力度 。財稅體製改革就成了2014年改革的重頭戲 。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3月23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4年會上透露,需要提交全國人大立法的環境稅未來會逐步增加對排汙的懲罰 ,可能要先增加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懲罰 。樓繼偉表示,環境稅實際上是一個對排汙懲罰的稅種 。下一步也會考慮推進碳交易 ,但前提是要確保在行政上有嚴格的執法 ,對企業排放多少碳要有嚴格的測度 ,隻有做到這些才有可能推進碳交易 。除了環境稅外 ,對於社會關注的房地產稅改革 ,樓繼偉表示 ,這一稅種也需全國人大立法 ,盡管改革比較複雜 ,但立法進程會適時推進 ,財政部將積極配合 。
當然關於環境稅的討論這6年裏 ,未曾間斷 。2009年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還曾提出三個階段推進環境稅製路線圖和具體時間表 。
按照該時間表 ,第一階段 ,用3-5年時間 ,盡快開征獨立環境稅 ;第二階段 ,用2-4年時間 ,擴大環境稅的征收範圍 ;第三階段 ,用3-4年時間 ,繼續擴大環境稅的征收範圍 ,結合環境稅稅製改革情況 ,進行整體優化 ,從而構建起完善的環境稅製 。
此後2010年 ,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推出中國碳稅稅製框架設計專題報告 ,表示中國推出碳稅比較合適的時間是2012年前後 ,這份報告提出了中國碳稅製度的實施框架 ,包括碳稅與相關稅種的功能定位 、中國開征碳稅的實施路線圖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建議 。
然而 ,直到最近的《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和《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對環境稅的推動工作情況來看 ,隻是做好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和加快推動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 。
雖然在環境稅實施過程中有不少阻力和爭議 ,比如碳稅的開征和排汙費改稅中二氧化硫 、COD等的稅率設定 。但是采取費改稅的形式也進行環境稅改革的必然 。
我國長期以來 ,對汙染排放的收費是政府治理環境和公共財政發展過程中的過渡形式 。不隻是在環境方麵 ,在水利治理 、民航 、鐵路等很多行業都有收費 。從現代政府和經濟發展看 ,公共財政有個重要趨勢 ,就是要清費立稅 ,費要改成稅。這種方式能使得公共財政發展更加規範 ,可以避免地方收費不規範 、不公平的現象 。環境方麵的費改稅,一方麵迫使企業支付更多的排汙成本 ;另一方麵稅收手段比收費手段更要硬一些 。一句話 ,環境稅更有利於治理環境 。